捉谣记|广东一小区狗咬伤人被判赔172万?涉事小区和法院回应了

作者: 捉谣记
  来源:南方都市报
  “居民溜狗不牵绳,狗咬伤老人小孩,主人被判赔偿172万元”……上述消息连日来在网络疯传,引发舆论广泛关注。狗咬人罚170多万,这是真的吗?不少市民感到困惑。网传消息所指事发小区——中山坦洲百花小镇小区物管处相关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澄清,这是谣言,小区从未发生过此事。当地法院也表示,该市并未审理过该案。
  这则在网络疯传、引发热议的消息出自一张物业公告图片。公告写道:“最近新闻报道坦洲十四村百花小镇小区,有小区住户遛大狗但不牵狗绳,小区有一个老人带孙女散步,被大狗冲撞老人家摔伤并且孙女小腿被大狗撕咬一大块肉,遛狗人被中级法院判决赔偿172万元,期限三个月转账,逾期则封房拍卖,遛狗人不服上诉三次被驳回维持原判,立即执行。
  公告随后提醒本小区相关业主以此为戒,并列出了4点业主养狗的注意事项。公告落款为“珠海市洪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”,并盖有企业红色公章,发布时间为“2019年7月1日”。
  不过,南都记者检索发现,并未发现媒体有关此事的任何报道。消息究竟是不是真的?公告所称的事发地为坦洲十四村百花小镇,地处中山。南都记者致电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处。工作人员回应,网上所传该小区狗咬伤人被罚172万的消息是谣言,小区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种事。
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相关人士也向南都记者证实,中山当地法院一、二审均未审理过网传公告中所称的狗咬伤人被判赔172万的案件。
  南都记者同时采访了珠海洪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。该公司相关人士证实,网传的公告确系该小区物管发布,目的是提醒住户看好自家的狗。公告中提到的狗咬人被罚172万一事,据说发生在其它小区,其也是看到有人发布在朋友圈(的消息)所以转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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